永安十七年,秋。
沈雁是被狼嚎驚醒的。
不是北狄草原上那種渾厚的戰狼嚎,是京郊獵場里,被圈養的幼狼發出的、帶著奶氣的嗚咽。可即便如此,她的心臟仍像被鐵鉗攥住,猛地從榻上彈起,手條件反射地摸向腰間——那里本該掛著半截骨笛,狼骨磨出的溫潤觸感,是她守雁門關十年唯一的慰藉。
指尖觸及的卻是絲綢。
月白色的寢衣,繡著纏枝蓮,是她未入軍時的衣裳。沈雁低頭,看著自己細瘦的手腕,沒有常年握戟留下的厚繭,沒有鎖筋散蝕出的淡青印記。銅鏡里映出張十六歲的臉,眉眼尚未長開,帶著少女的青澀,只是那雙眼睛,沉得像雁門關外的寒潭,藏著十年血戰的風霜。
“我……回來了?”
她喃喃自語,聲音嘶啞。前世的記憶還在灼燒——永安二十七年冬,北狄破城,她被沈知非從城樓推下,戰狼的獠牙撕開她的甲胄,劇痛中,她最后看到的,是父親留下的骨笛被馬蹄碾成粉末,斷裂處沾著她的血。
“小姐,您醒了?”侍女春桃端著藥碗進來,見她赤著腳站在地上,慌忙放下碗,“老夫人說您落水后就高熱不退,可嚇死奴婢了。”
落水?
沈雁的記憶猛地回籠。永安十七年的這場秋獵,她為救失足落水的沈知非,自己嗆了水,高燒昏迷三日——前世她醒來后,只當是意外,直到多年后才從老仆口中得知,是沈知非故意將她推下水,只因嫉妒父親更疼她這個“女兒”。
“現在是什么時辰?”沈雁抓住春桃的手,指尖因用力泛白。
“巳時了。”春桃被她捏得生疼,“小姐,您怎么了?是不是還難受?老夫人已經去求了平安符……”
巳時。
沈雁松了口氣。還好,來得及。父親沈威今日午時會從鎮北侯府議事歸來,按前世的軌跡,他會帶回西羌異動的消息,并決定三日后親自出征——那正是他中伏重傷的開端。
“春桃,取我的劍來。”沈雁轉身走向妝奩,里面放著柄短劍,是父親去年送她的生辰禮,她一直沒敢示人,怕被說“女子好武,不成體統”。
“小姐,您要劍做什么?”春桃不解,卻還是從床底拖出劍匣。
沈雁拔劍,寒光映在她眼底。劍身很輕,遠不如她前世的長戟趁手,可當劍尖穩穩落在妝奩的銅鎖上時,她知道,那些刻在骨子里的本能,沒有隨死亡消失。
“去告訴廚房,燉一盅當歸羊肉湯,送到父親書房。”沈雁收劍回鞘,聲音平靜,“就說……女兒醒了,想給父親補補身子?!?/p>
春桃雖疑惑,還是應聲退下。
沈雁走到窗邊,推開木格窗。秋風卷著桂花香涌進來,不是雁門關那種混著血腥的風雪味,是京城獨有的、溫柔的甜??伤溃@溫柔是假的,侯府的笑面虎,朝堂的暗流,沈知非眼底的嫉妒,早已在暗處織好了網。
前世她困在那張網里,以“沈二郎”之名活成一把刀,最終被自己人折斷。
這一世,她不再是任人擺布的棋子。
她抬手撫上心口,那里沒有甲胄的冰冷,只有溫熱的心跳。窗外傳來沈知非的笑聲,他正陪著母親說話,聲音溫和,像極了前世勸她“交出兵權,回京做個安穩小姐”時的語氣。
沈雁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峭的弧度。
沈知非,鎮北侯,靖王……所有欠了她和雁門關弟兄血債的人,這一世,她會一筆一筆,連本帶利地討回來。
她從妝奩最底層,摸出個小小的木盒。打開,里面是半塊狼骨,邊緣粗糙,是她十歲時跟著父親去北境,親手打死的第一只狼留下的。前世,父親就是用這只狼的腿骨,給她雕了那支骨笛。
沈雁握緊狼骨,指腹摩挲著上面的齒痕。
這一世,骨笛尚未雕成,她的戰場,也才剛剛開始。
“父親,”她對著窗外的桂樹輕聲說,仿佛在對那個前世戰死的老人承諾,“這一次,我不會讓你失望。”
遠處,鎮北侯府的方向傳來一陣車馬聲。沈雁知道,父親回來了。她將半塊狼骨藏進袖中,轉身走向房門,腳步輕快,卻帶著千鈞之力——那是從地獄爬回來的決心,是要將命運改寫的鋒芒。
雁門關的風,終究要吹進這溫柔富貴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