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你要的自由本就是條條框框。”
—————題記
你知道的,當你要寫一篇可能在某個平臺發布的文章,一定是要仔細思量很久。那個平臺適應讀者的年齡范圍、喜好、讀書口味等等。你會不自覺地把自己套進那個圈圈,寫出適合他們的文章。這沒有任何問題。所以,從你在公眾平臺第一次露臉申請賬號開始,你就再沒有了說“我是寫給我自己”的資格。
一開始,大家當然都是寫給自己,發到平臺上不過是一種附加行為,權當分享。可漸漸地,讀者評論、點贊數量、寫作指導等等映入眼簾,我不知道誰還會在那時保持初心(保持初心的人會允許有這種干擾自己的變量出現嗎?),反正我不會。
剛轉學時,適應新環境,不管是學校里還是生活中,我是習慣一個人的。我甚至看不起那些課間假期湊在一起嘰嘰喳喳的女孩,青春期孤傲敏感的特性使然,我總想成為人群里獨一無二的那個人,總想找到點和其他人不一樣的事情做,美其名曰追尋自由。加之本身又不是那種受歡迎的人,就淡出了同齡人的社交圈,我真的這么以為,以為自己可以永遠一個人。
也許我還不知道吧,不知道從生而為人的這一刻起,我就永遠也無法孤獨。
我活在這個世界上,從出生開始,身邊就圍著一圈又一圈嘈雜不清的人,他們有著自己的事情要干,有著自己的問題要關心,偏偏好像這樣還不夠他們忙,他們還要偶爾從自己的小圈兒里探個頭出來,打聽一下那些誰都知道的無聊八卦,為主人公層出不窮的糟心事笑一下,然后自我安慰:你看,她都被大眾嘲笑成這樣了還有臉出門,我和她對比一下好像還挺好。
這種人,自我價值感極低,無法自洽,所以需要通過同比自己價值還低的人對比,來凸顯自己的高貴,滿足自己對完美自我的想象。
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,我還沒有與這種人有過深入交流,不知道他們眼中的世界是個什么樣子。
話題回到習不習慣一個人的問題,其實我現在也看不清答案。我覺著想出這種問題像是小說看多了,真以為一直獨身就能成清冷小說女主了。小說里主角就一兩個,現實生活可是有八十億人,所有人都想爭個主角的名頭,都拼了命地突出自己,誰有那么大善心和閑工夫來讓你顯眼,也許是明白了這個道理,我不再獨自一人,開始試著交朋友。
對于為什么要交朋友,我覺得和第一段里我為什么要發作品到公眾平臺一樣,博眼球、博關注、給自己繼續發展愛好找一個動力,再好不過就是別人的鼓勵。我們從出生開確實無法孤獨,身邊一圈兒又一圈兒的人,來了又走,走了又來。可是,那些人永遠無法跟你真正交心,只是充當你人生中旁觀者和嘲笑者的角色,你的處境就變得尷尬:我身邊都是人,可是似乎沒有人真正注意我,看到我存在,只作為我存在。
于是你開始拼命地展現自己,希望讓他們看到你是什么樣子,作為什么存在著,人家還是漠不關心。如果是我的話,我會氣憤,會不公,會不知道朝誰發泄,我明明并不孤獨,可是我就是孤獨,為什么?我身邊一堆人,可是沒人感覺到我,沒人知道我存在。
然后有些人為了自我安慰就發明出來一句話:為自己而活。發到網上,大火。真正為自已而活不在意別人的人會把人生信條往網上發表嗎?會一條條回復夸贊的評論嗎?你壓根兒無法真正純粹地為自己而活,人類是群居,你從三四歲說話利索了就和人打交道。周旋,社交,討人歡心,是人類必備的技能(學校里卻不學),是沒有課程沒人教,全靠我們自己去接觸社群、去慢慢自學被影響得來的研究成果。
一個人的世界很快樂,但我需要別人,別人也告訴我我需要他們,所以,我再也沒有一個人。
那只不過是浩大小說世界給我們這些青少年筑起來的一個夢,我們不是清冷女主,沒有背了臺詞就萬事大吉的萬能劇本,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抉擇、每一次確定都是不可逆的,是要遵循生活的殘酷規律的,未來不確定,過去已成局,哪怕是在現在腳踏實地做改變,將來也可能后悔——或者覺得曾經的自己無知,誰知道呢。
也許我現在就很無知。